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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三如”重要要求 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三如”重要要求

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 罗海山


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会议具体提出要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三如”精准概括了构建审计监督体系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总要求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有效作为,扎实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横向贯通”和“纵向一致”双重发力,切实做到“如臂使指”


“如臂使指”指的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审计工作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指哪儿打哪儿,打哪儿成哪儿。因此,要充分发挥党委审计委员会居中统筹作用,加强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协同,加强上级审计委员会对下级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形成上下贯通、步调一致的审计工作格局。


一要用好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平台,以横向协作发挥监督合力。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从源头上理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关、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审计办等的关系,推进审计委员会运转机制不断完善。要进一步发挥审计办作用,把建机制、保运转、促落实作为首要职责,着眼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审计监督重大问题,主动与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做好请示报告、政策研究、沟通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要进一步压实成员单位责任,推动各成员单位在加强监督贯通、处理重大问题、促进审计整改、运用审计成果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发挥作用。


二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上下贯通提升工作整体水平。要加强市县党委审计办秘书机构建设,确保请示报告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用好请示报告成果,成立审计重要信息撰写专班,对审计成果进行深加工、精加工,提炼编报审计信息,为审计委员会领导决策部署提供重要参考。要主动与党办、政府办协调沟通,进一步优化请示报告程序,确保重要审计情况、重要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其处理意见等首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监督”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如影随形”


“如影随形”是对审计全覆盖的形象阐述,就是要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一要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覆盖面,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要将尚未接受审计监督的部门和单位、游离在审计监督之外的项目和资金,尽快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全面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加强对投资审计的统筹指导,切实解决市县审计机关投资审计业务萎缩、方向不明、水平下降等问题。要加大对法院、检察院等高配部门的审计力度,强化对部门二级单位、国企二三级子公司的穿透审计,促进国有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要紧扣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六个聚焦”重要要求,围绕战略性、重要性、政策性、关键性、风险性、顽固性、发展性问题加大审计力度。在战略性方面,要以审计监督助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在重要性方面,要加强对耕地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基层“三保”、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等事关国家安全和新时代建设全局的重要事项的审计;在政策性方面,要重点关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开放平台的运行情况;在关键性方面,要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解决影响实体经济、国资国企等发展的严重性、结构性问题;在风险性方面,要充分发挥审计专业性强、触角广泛、反应快速的优势,提前预警投融资、招投标、交易等环节中可能影响经济安全的重大隐患;在顽固性方面,要对“屡审屡犯”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建章立制,消除顽瘴痼疾;在发展性方面,要重点关注专项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最末梢,坚决防止出现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坚持“揭示问题”和“推动整改”一体推进,切实做到“如雷贯耳”


“如雷贯耳”是审计通过自身的努力赢得良好声誉,让各方面都信任审计、支持审计、配合审计。这就要求审计要查得出、查得准、查得透,有效发挥审计作用。


一要提升审计质量,做好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要做实做深研究型审计,将研究融入并贯穿审计立项、实施、报告的全过程各方面。要积极推行“业务主审+数据主审”双主审模式,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在审计现场应用。要建立大数据审计研究攻关团队,抓好应用培训,为大数据审计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要加强审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实行审计调度管理办法,对审计项目实行审计业务部门和审计组周调度、项目分管领导旬调度、主要领导月调度的“三级”调度工作机制,推动审计项目按计划实施或及时优化调整。


二要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要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推动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从不同角度开展审计整改及督促检查工作。要加强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落实并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要建立纪检监察派驻监督机构与审计机关及其派出监督机构的协作机制,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由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牵头,会同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向被审计单位反馈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及时查办、及时反馈机制。要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记账销账制度,对共性问题、同类性质问题,研究统一整改标准,确保客观公正。要开展整改督查及“回头看”,对整改督查中发现的敷衍整改、推诿整改、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形成专报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推动问题解决。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