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招标过程常见问题:
1、工程招标常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l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2、《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使用范围有什么不同?
l 《招标投标法》使用的财政资金是建设性资金。适用于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采购及服务等)。
l 《政府采购法》使用的资金是财政部统筹安排的经常性资金。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维护、改造、装修等小型项目) 。
3、校内建设项目审计及工程管理相关的办法有哪些?
l 《华北电力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规定》
l 《华北电力大学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l 《华北电力大学建设工程 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l 《华北电力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l 《华北电力大学修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l 《华北电力大学基建工程变更 洽商 签证管理实施细则》
l 《华北电力大学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修订)》
l 《华北电力大学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l 《华北电力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4、完善的建设项目内控制度需要做哪些工作?
完善的建设项目内控制度需要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如:审计处牵头制定的《华北电力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等,以及基建处牵头制定的《华北电力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华北电力大学基建工程变更 洽商 签证管理实施细则》等学校及部门制度。在此基础上,各相关部门需要按制度执行学校文件及部门制度。
5、评标办法一般有哪些?
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和建设部规定明确了三类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财政部规定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新法删除了性价比法)。
注意:最低评标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有以下不同:
(1)评价的内容不同,前者不仅把商务条件,也把技术条件等也折算成价格,后者只把商务因素折价。
(2)评价的结果不同,前者以按游戏规则折算的“评标价”为对象,作为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依据,后者是在资格条件、技术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对投标人商务部分折算成“修正价”一般都作为签订合同的要约。
6、招标文件编制应注意什么?
l 招标文件编制应注意使用标准的示范文本,如:《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等
l 科学安排投标、开标地点投标、开标地点的安排要便于投标人寻找。
l 避免同一事项表述不一致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一般由不同人员编写,应注意两者之间的一致性,做好交叉校核,检查各部分是否存在不协调、重复和矛盾的内容。
7、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其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根据《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
8、什么是招标控制价?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9、招标控制价和立项投资额有什么不同?
l 立项阶段一般只有建设方案,在此阶段形成的项目投资一般为投资估算,上级部门的批复投资一般都是对应投资估算,此投资额包含了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l 完成初步设计以后,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编制的工程造价为工程概算。
l 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依据施工图编制的工程造价为工程预算。工程预算一般和招标控制价合并编制。
l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承发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确定条款,及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和现场签证等事项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是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价一般要由审计处审定(合同中需要约定)。
l 和项目有关的所有支出都完成结算后,财务编制的此项目的总投资为竣工财务决算。
10、招标控制价编制有什么要求?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l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l 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l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11、什么是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2、工程量清单不完整会有哪些影响?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如果不完整将影响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等工程活动的顺利完成。
13、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没有安全文明施工费怎么办?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一部分,此项费用不能作为竞争费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计取。如果投标单位此项费用低于国家标准或者没有单独列项,应当废标。
14、招标阶段什么样的工程和内容需要报审计处审查?
招标预算金额100万(含)以上的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须报审计处审核。招标文件报审前应按照《华北电力大学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实施细则》要求填写招标文件审核表。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应有编制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和报审单位公章,如果是委托编制应有委托编制人的执业章,并提交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该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图纸等资料。
二、 合同签订阶段常见问题
1、签订合同之前项目管理单位还需要做什么工作?
签订合同前项目管理方应当及时对预中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此项工作通常叫清标,最好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完成。清标工作可以有效纠正施工方的不合理报价或者是不平衡报价,及时发现丢项、漏项。可以说,清标工作既影响总价又能有效的控制单价。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能及早发现,可以采取主动措施予以化解。避免结算时建设方陷入被动的局面,结算难度加大,结算周期延长。
2、合同审查应注意什么?
合同文本一般在招标文件中有,建议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新版工程合同范本,要对照招标文件逐条审查。合同通常有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审查重点。具体而言:1.注意审查投标人的主体资格,避免出现资质不符合招标要求等情况;2.注意工作内容的审查,注意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工作内容保持一致;3.注意审查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等重点条款;4.注意审查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
三、施工管理阶段常见问题
1、什么是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甲方工程师或者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指令进行的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以及合同外的工作等。
2、什么是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主要有以下三种
(1)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设计单位出具的针对原设计所进行的变更和修改。
(2)工程联系单:由发包方或承包方提出,主要解决发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的事项。
(3)现场经济洽商:一般由承包方提出,就现场出现的原施工合同约定内容、施工方案等不同的情形提出调整价款的请求,经发包方、监理、设计单位同意后作为价款调整的依据。
2、工程签证应注意什么?
(1)变更应说明缘由,变更除文字内容外最好有附图,变更内容要表述清楚、完整,涉及到工程费用增减的项目必须表述清楚。
(2)涉及到人工、机械台班认量的签证,应注明施工人数、天数,使用机械情况,并附有原始施工纪录。
(3)可以用图纸表达的工程量,不应在签证中确认。
(4)涉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范畴的费用不应该再签认。
(5)变更涉及到的设备应注明品牌型号并予以认价。
(6)洽商签证签字要齐全。根据部门管理细则,附签字审批单。
3、隐蔽工程验收应注意什么?
(1)对照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予以验收。如果有变更,需要及时完成变更并根据变更予以确认。
(2)如果为图集标准做法根据图集做法验收,如果遇非常规做法或非图集做法的工程应提前书面报审计处参予验收。
(3)修缮工程的选材和原工程的选材不匹配,应说明原因。
4、修缮工程的报废材料设备应该履行什么手续?
需要履行报废手续按资产处规定(华电校资〔2014〕5号),提交报废审批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的说明。不需要履行报废手续但有可回收残值的也要在结算中体现残值的去向。
四、结算阶段常见问题
1、施工单位应在什么时间内完成竣工结算报审?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施工单位不能按期报审怎么办?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发包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报审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给予一定的处罚。
3、项目管理单位在审查施工单位结算报审资料时应注意什么?
(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报审资料清单提交结算报审材料;
(2)竣工图纸是否完整,洽商变更是否在图纸上真实反映,各类负责人签字、单位审批盖章是否齐全;
(3)洽商变更是否真实并经过了规定程序的审批;
(4)工程是否有剩余物资办理了入库或者转出手续;
(5)报废材料设备是否进行了残值回收;
(6)项目管理单位完成初审后如果还有棘手的难题需要在初审报告中特别说明。
6、结算审计审查的内容包含哪些?
(一)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学校“三重一大”有关规定,投资是否纳入国家或学校投资计划;
(二)建设投资规模和设计标准是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及上级批准的计划相符;
(三)工程招标、投标、承包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审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审核施工现场签证是否真实;变更、洽商签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取费标准是否准确,是否与合同相符;
(五)审核工程管理部门或监理单位是否对隐蔽工程进行隐检、验收,记录是否完整;核实工程量是否准确。
(六)审核工程计价标准是否准确、合理,审查结算单价是否执行合同约定或现行计价原则、规范。
7、结算审计报审材料包含哪些?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规划及立项批文、工程施工许可证、设计概算或预算、地质勘察报告等;
(二)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文件;
(三)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四)工程结算书(含电子版)及其他有关结算资料;
(五)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等;
(六)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例会会议纪要、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
(七)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等;
(八)材料、设备认价单、综合单价审批单;
(九)工程进度款统计报表;
(十)甲供设备、材料的定货合同及清单;
(十一)其他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
以上资料应加盖报审单位公章,应为有效原件,或经审计处复核的有效复印件。
对于结算资料不全、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备、格式不规范的,应要求送审单位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否则不予审计,审计实施后,原则上不允许补充与结算价款实质性资料。
4、审计进行结算审查的时间是多长?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建设工程 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审计处在收到完整结算审计资料后,即组织开展审计工作。除特殊情况外,200 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一般在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计结果,200 万(含)以上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一般在 30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计结果。5000 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一般在 60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计结果。初步审计结果出具后,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