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从事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长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等有关法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职责如下:
1.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
2.学校及所属单位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
3.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主要行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4.财经活动内部控制和效益审计;
5.建设项目审计(包括基建、修缮、校园基础设施等);
6.各种专项资金审计;
7.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其他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