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社科项目经费审签流程,确保审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具体如下:
1. 项目立项及计划类材料:报审项目的立项书、项目计划书(或任务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经费收支相关材料:经财务部门盖章确认、带有财务专用水印的课题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账、经费收支汇总表(或经费结算表),所有表格需填写完整、数据准确,签字盖章齐全。
3. 设备购置相关材料:若项目经费中涉及设备购置支出,需提供相关设备报增单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4. 经费调整相关材料:若项目经费存在调账、预算调整等特殊情况,需提交正式的调账申请表、预算经费调整申请单,相关申请需按规定流程审批通过,签字盖章齐全。
5. 补充说明材料:若存在其他需补充说明的事项(如经费使用特殊情况、异常支出说明等),需提供纸质版说明材料,说明内容需具体明确,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备注:所有提交材料需按上述顺序整理归档,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