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自2012年实施以来,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其核心在于规范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行为,遏制“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而内部控制作为行政事业单位防范风险、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制度,与中央八项规定的目标高度契合。本文将从两者的内在联系出发,结合政策要求与实践做法,探讨在中央八项规定框架下行政事业单位如何系统性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中央八项规定与内部控制的内在联系
中央八项规定的核心是“反四风”与“厉行节约”,其本质是通过制度约束权力、规范行为,这与内部控制的目标——通过制衡机制保障组织运行的合规性、资产安全性和效率性——具有内在一致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目标协同性。中央八项规定强调“三公”经费管理、禁止公款吃喝等,与内部控制中的预算控制、支出事项审批、费用报销等环节直接关联。
(二)风险导向性。中央八项规定聚焦的“违规配备公车与使用”“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中是内部控制需重点防范的廉政风险点。
(三)制度互补性。中央八项规定为内部控制提供政策依据,而内部控制通过流程设计和监督机制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规则,形成“制度闭环”。
中央八项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预算与支出管理的刚性约束
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要求压缩“三公”经费、严禁超标准接待、精简会议活动,尤其在“过紧日子”的要求下,需要把每一分钱都花到刀刃上。为此,行政事业单位需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刚性,事前做好“三公两费”经费使用计划;事中建立“三公两费”经费动态监控机制;事后规范报销流程,加强审核并防止违规报销行为发生。
(二)权力运行的风险制衡与效率平衡
一方面,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要求要重点整治隐形腐败问题。针对采购、基建工程等高风险领域,应需通过分权制衡和流程透明化加以防范,针对高风险领域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避免个人权力集中。
另一方面,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要求整治形式主义问题。这就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建立集体决策机制的基础上,应根据业务事项分类明确“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与标准,避免出现决策走过场、效率过低且决策质量差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不符合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见问题
(一)预算与支出管理柔性大,缺乏科学且合理的标准
针对中央八项规定提出的“预算与支出管理的刚性约束”要求,实务中,行政事业单位仍普遍存在违背相关精神的问题。
一是事前未严格落实会议、培训计划。针对培训、会议计划,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往往并不重视,而是等到预算编制环节根据预估情况填写,缺乏调研,导致实际执行存在较大差异。
二是事中未建立规范的事项审批流程。一些事业单位往往不重视事项审批的规范性问题,以OA作为事项审批的载体,但未固化审批的流程节点,容易出现归口管理部门等关键部门未参与审核或不想关部门仍纳入审核节点审核的极端情形,审核责任不清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事后缺乏支出报销的标准与明细要求。尽管各行政事业单位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报销审核的效率与质量问题,但实务中仍存在因岗位职责规范不明确、审核标准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销环节不同人员针对同一事项审核标准不一的情形,加之事项审批不规范导致事后报销与前置审批难以进行有效关联,超预算报销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权力运行不规范,难以有效平衡风险与效率的关系
自十八大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已普遍认识到采购、基建等高风险领域的管理漏洞,并通过集体决策、加强监督等运行机制进行规范。实务中,“三重一大”事项不进行集体决策的情形基本上不再存在,但却对应出现了“上会过于频繁”的极端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方面,决策事项和标准不够明确,实际执行中存在“是否上会”的争议。实务中,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党委会/校(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往往是按照国家及上级单位的规范性指引进行行文的,但在具体内容的细化上,往往存在未基于决策类别或事项细化形成“决策清单”或“决策清单”不同条目之间存在矛盾的情形,由此引发实际执行中难以有效判断是否需要上会。此时,出于保守考量,往往是进行上会集体决策。
另一方面,未基于事项差异分类建立标准,导致上会“门槛低、频率高”。我们观察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议事规则,可以发现,大部分单位都是简单按照金额划定所有事项的上会标准,但却忽略了不同事项对应的风险系数。甚至有些事业单位还存在行政集体决策的金额标准过于低的情形,导致实际执行中绝大部分事项均需上会具体决策。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下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路径
(一)规则完善:从形式合规到实质有效
针对前述存在的问题,无论是预算与支出管理柔性的问题,还是运行机制难以有效平衡风险与效率关系的问题,核心要解决的都是标准与规则的建立健全。具体而言,针对预算与支出管理的问题,应明确建立不同费用类别分类建立事项审批的流程及对应报销环节的审核规则,并落实内部控制手册作为执行依据;针对运行机制的问题,应通过风险评估明确领导层的风险容忍度,并据此在国家和上级单位议事规则的框架下进一步根据事项类别分类分级建立“决策清单”,确保执行环节的可操作性。
(二)文化培育:从制度约束到自觉遵循
内部控制既是一把手工程,也是关乎单位所有部门和所有人的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了这么多年,尽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实务中,从部门的角度来看,除牵头部门(涉及内部控制建设、评价的牵头部门)关注外,其他部门普遍存在“与我无关”的错误观念。一个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好,一定是领导重视的基础上,建立了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机制。因此,内部控制文化的培育格外重要。
(三)技术赋能:从效率手段到融合工具
在新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管理最终一定是需要技术赋能的,内部控制也是如此。内部控制信息化落地的提法从信息化时段开始,至今仍在提,究其原因,不是技术没有提升,而是内部控制信息化本身并未真正有效解决内部控制的实质问题。以往大家以为只要上了信息化,就可以提升效率,甚至解决实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但当上了信息化之后,大家又会发现,之前出现的问题并未解决掉,而且还出现了管理与系统“两张皮”的情形,其根本原因在于系统的顶层设计未与内部控制的规则设置要求进行有效融合。因此,只有在前期通过咨询进行内部控制流程梳理与再造、部门及岗位职责的梳理与划分,实现标准与规则的细化,才能够在后期通过信息化进一步将其固化到系统中,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也只有管理与系统进行了融合,数据标准化的问题才能够解决,信息化才能真正转型升级实现数智化。
中央八项规定与内部控制的深度融合,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通过规则完善、文化培育、技术赋能的多维发力,既能有效防范“四风”反弹,又能提升单位治理效能,确保内部控制既成为落实八项规定的“防火墙”,也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转自:审计之家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