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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暨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10月28日,学校在主楼D226召开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暨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华主持会议。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以及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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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主要包括汇报2019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推进未完成的审计整改工作以及审定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三个部分。审计处首先对2019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2019年,审计处共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2项,覆盖资金规模共5.73亿元,对被审计人及被审计部门提出具体审计意见和建议共105项。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被审计部门向联席会议汇报了目前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安排。党委组织部向联席会议提交了2020年经济责任建议名单。审计处根据建议名单内容,并结合上级文件对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对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进行了汇报。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华对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几点要求。何华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学校加强干部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各单位一方面要提高认识,从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健全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完善内部控制等角度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要把审计整改工作放到更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要积极配合审计整改工作,明确审计整改工作“治病防病”的作用,不能讳疾忌医。同时,审计处要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综合做好审计评价,将先行先试出现的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行为区分开,将上级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失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将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在防控风险、廉政建设的基础上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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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同意按照有关工作计划和重点内容实施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