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审计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基于国家审计工作发展现状,侯凯审计长提出,要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把研究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审计机关树立研究型审计思维、践行研究型审计理念、探索研究型审计路径,就是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工作举措,坚持“研究真问题、问题真研究、研究真有效”。本文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例,就研究型审计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探讨。
审计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盯重大决策,促进政令畅通。《“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强调:“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系统深入研究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的出台背景、战略意图、改革目标等根本性、方向性问题,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政治性和前瞻性。”探索“预算执行+政策跟踪审计”模式,紧紧围绕资金量大、项目任务多、时效性强的国家重大政策措施,选择相关专题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弄清楚国家大政方针蕴含的政治意图、战略考虑和实践要求,弄明白政治要求下的政策及其需要关注的项目和资金,把准审计方向。 彰显政府治理效能,紧盯行业动态,保持经济稳定。政府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研究型审计,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宏观调控“工具箱”作用。服务型政府的执政理念就是以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管理,为社会繁荣、个人发展创造条件或提供便利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的施政宗旨往往通过经济手段来推动,如通过编制财政预算、分配财政资金,有重点地扶持特定产业、支持乡村振兴等,旨在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以实现政治经济目标。 服务宏观决策,紧盯事业发展,提升审计价值。《“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围绕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深入揭示预算执行中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促进各预算单位规范管理,增强预算约束”。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分析提炼审计项目报告反映的共性问题,归纳问题的成因、规律特征、演变趋势和风险隐患,提好审计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譬如,关注科技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围绕如何提升投入绩效、促进分配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等,提出高质量审计建议。
培养研究型审计思维 突出政治思维。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工作具有政治属性。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推进研究型审计,就是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持“为国而审、为民而计”,善于从审计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捕捉政治问题的端倪,在经济监督中体现政治导向、政治要求,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 “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发展、安全、改革、民生、法治,用政治的视野、观念、标准、原则,研究思考、推动工作。 提升专业思维。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总则确定审计监督目标为“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机关应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深耕细作“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责任田。审计过程中,要善于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演绎路径做到整体把握、层层聚焦、锁定重点、揭示问题,要透过审计发现的各类具体问题,分析表象、研究机理、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优化系统思维。研究内容涵盖了审计立项背景、预期价值,预算单位及相关行业领域的政治地位与意义、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审计机关要吃透相关业务类型、重点难点,找准预算执行审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合理确定审计对象。在编制年度项目计划草案时,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征集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审计员、社会公众的意见,实行项目计划动态管理。注重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国家审计大力推进的基础上,有序引导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积极参与审计实务,加强执业过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增强法治思维。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健全完善审计质量责任制,把审计机关的目标、权责、要求,细化分解到各个具体岗位,实行分级质量控制制度,落实审计组长、业务处室和审理机构分级复核制,增加项目中期汇报流程,前置审理关口。健全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倡导实行审计组长和主审对审计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为公还是为私、故意为之还是无意过失、竭尽所能还是放任推诿、不可抗力还是失职渎职,客观审慎评判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探索研究型审计路径 把握财政政策取向,深化审计内容。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彰显“稳投资、促消费、扩出口”作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领会把握财政政策取向,是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前提条件。 预算执行审计中,应当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惠企利民、稳岗就业等政策落实情况,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财政支出标准化推进、政府性债务化解、预算绩效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设及实施等入手,关注财政资金统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政内部控制等,揭示政策不落实、打折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运用大数据审计,拓宽审计覆盖面。预算执行审计中,有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各预算单位财务、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数据,一定程度上存在信息不完整、整理不充分、填报不规范等问题,给大数据审计带来一定困难。 审计机关要坚持以用为本,加速数据赋能,搭建预算执行审计数据分析平台,开展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的数据分析比对,将财政数据、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外部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比对,建立完善数据分析模型库,积极探索在线审计、智慧审计,提升审计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预算执行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切实拓宽审计覆盖面。 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各级审计机关应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党委和政府督查、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的有机衔接,完善工作机制,共享监督成果。建立重大问题会商研判机制,从项目立项、组织实施、问题研判、案件线索移送、问题整改等环节入手,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审计监督工作格局。 以人才建设为支撑,提升审计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明确提出,“审计机关应当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审计机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能查、能说、能写”要求,加强审计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为做好研究型审计提供人才储备。 (摘自中国审计报)